成 都 广 元 商 会
成广商发〔2014〕15号
成都广元商会 关于开展评选优秀会员企业的通知
各位会员企业:
成都广元商会 自成立以来,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下,商会工作卓有成效,对内对外影响力大幅提升,会员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,同时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会员企业。根据2014年工作安排和成都市工商联有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评选“成都广元商会优秀会员企业”活动。现将评选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目的
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,弘扬先进,树立典型,增进团结,增强凝聚力,宣传品牌,促进商会工作全面、健康、快速发展。
二、评选范围
成都广元商会全体会员企业
三、评选、表彰时间
1、评选时间: 2014年12月前
2、表彰时间:2015年春节团拜会
四、评选标准
评选优秀会员企业,参照以下条件:
1、遵守商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缴纳会费。
2、关心商会的发展,支持商会的工作,有爱会奉献精神。
3、积极关心、支持并组织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。
4、自觉维护商会的良好形象,积极发展商会会员。
5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帮助有困难的会员和老乡。
6、会员企业有一定规模,发展情况良好,坚持诚信经营,依法纳税。
五、评选及表彰
1、评选优秀会员企业名额(建议按商会会员总数的8%比例计评)。
2、评选流程
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,优秀会员由各会员单位推荐提名,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查。由于此次评选活动时间较紧,各会员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底前评优材料上报商会秘书处。
3、表彰奖励方式
优秀会员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,通报表彰;在商会会刊和网站广泛宣传获奖会员企业先进事迹。
六、相关要求
这次评选表彰活动范围广、时间紧迫,请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坚持实事求是、先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,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并通过评选活动达到鼓励先进,激励后进的目的,增强商会凝聚力,有效宣传成都广元商会和会员的良好形象。使广大会员更加热爱商会,共同为商会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。
特此通知
成都广元商会
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