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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广元商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会员企业的通知

作者:成都广元商会秘书处  |  来源:成都广元商会  |  日期:2014-10-10

成 都 广 元 商 会

 

    

 

  成广商发〔2014〕15号

 

成都广元商会文章来自于:成都广元商会关于开展评选优秀会员企业的通知

 

 

各位会员企业:

       成都广元商会文章来自于:成都广元商会自成立以来,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帮助下,商会工作卓有成效,对内对外影响力大幅提升,会员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,同时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会员企业。根据2014年工作安排和成都市工商联有关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评选“成都广元商会优秀会员企业”活动。现将评选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 一、评选目的

       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,弘扬先进,树立典型,增进团结,增强凝聚力,宣传品牌,促进商会工作全面、健康、快速发展。

       二、评选范围

       成都广元商会全体会员企业

       三、评选、表彰时间

        1、评选时间: 2014年12月前

        2、表彰时间:2015年春节团拜会

       四、评选标准

评选优秀会员企业,参照以下条件:

         1、遵守商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,按时缴纳会费。

         2、关心商会的发展,支持商会的工作,有爱会奉献精神。

         3、积极关心、支持并组织参加商会的各项活动。

         4、自觉维护商会的良好形象,积极发展商会会员。

         5、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积极帮助有困难的会员和老乡。

         6、会员企业有一定规模,发展情况良好,坚持诚信经营,依法纳税。

       五、评选及表彰

         1、评选优秀会员企业名额(建议按商会会员总数的8%比例计评)。

         2、评选流程

      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,优秀会员由各会员单位推荐提名,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查。由于此次评选活动时间较紧,各会员单位务必于2014年12月底前评优材料上报商会秘书处。

          3、表彰奖励方式

优秀会员企业颁发证书和奖牌,通报表彰;在商会会刊和网站广泛宣传获奖会员企业先进事迹。

        六、相关要求

这次评选表彰活动范围广、时间紧迫,请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坚持实事求是、先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,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并通过评选活动达到鼓励先进,激励后进的目的,增强商会凝聚力,有效宣传成都广元商会和会员的良好形象。使广大会员更加热爱商会,共同为商会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力量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 特此通知

 

 

 

成都广元商会

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


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4-10-10 17:34:18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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